各学院、各部门(单位):
按照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,我校副处级(含)以上在职干部、正高职称在职教师和享受厅局级待遇的离退休干部因旅游、探亲等私人事由出国或赴港、澳、台地区必须提前办理校内审批手续。为方便教职工办理因私出国(境)审批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为了不耽误教职工寒假期间出国(境)行程,请在1月22日前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,逾期将不予办理。
二、请提前到保卫处网站下载“江南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审批流程”和有关表格,如实填写个人信息,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审批手续。
三、如学院或部门(单位)组织集体出国(境)活动涉及多人需要办理校内审批,应由活动组织者统一组织办理。
四、所有教工持因私护照出国(境)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
五、出国(境)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及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国家尊严,不得出现损害国家利益的言行。
保卫处
二○一三年一月十六日